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互聯(lián)網和移動平臺未經許可不得轉播奧運賽事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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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08-07-08 記者:周瑋 廖翊 來源:經濟參考報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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據新華社北京7月7日電
國家版權局有關負責人7日表示,我國將對未經許可轉播奧運賽事及相關活動的互聯(lián)網和移動平臺嚴厲查處,并將此列為2008年打擊網絡侵權盜版專項行動的重點。 據悉,“爆米花”等部分以視頻節(jié)目為主的網站因未經授權通過網絡非法轉播奧運火炬?zhèn)鬟f視頻節(jié)目,國家版權局責令其立即停止侵權,這是我國首次制止非法轉播奧運賽事及相關活動的行為。 國家版權局、工業(yè)和信息化部、國家廣播電影電視總局7日召開的新聞發(fā)布會上,公布了由三部門聯(lián)合下發(fā)的《關于嚴禁通過互聯(lián)網非法轉播奧運賽事及相關活動的通知》。 通知明確,第29屆奧林匹克運動會賽事及相關活動在我國內地和澳門特區(qū)的新媒體(互聯(lián)網和移動平臺)轉播權已由國際奧委會獨家授予中國中央電視臺,未經中央電視臺授權許可,其他任何互聯(lián)網和移動平臺等新媒體均不得擅自轉播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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